玩031002会死得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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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0-29 01:02:41
/ 个人分类:股票投机
论坛上有人问,我仔细看了下相关规则,觉得有必要出来提醒下。
这几天这个权证的股吧吵吵的非常厉害,主要就是说:为什么权证对应的股票就没有现金选择权?这在法律上有依据吗?
看过相关规则及本人对权证的认识来看,法律上本次重组没有任何障碍和问题,尽管说攀钢在创设权证的时候有对应股票冻结在深交所,但此时股票的所有人还是攀钢,此部分股票尽管被冻结,但所有人依然是攀钢钢钒,那么如果现在公告已经说明这部分股票没有现金选择权,那么就说明攀钢公司明确放弃了这部分股票的现金选择权。
法律上没有问题。
持有权证存在风险!
这个跟南沽当时的违法创设情况完全不一样。
我看了看股吧,这次说持有无事的人是忽悠!是别有用心的。
持有权证只是说你有了到期买入这个股票的权利,但现在没有到期,这股票的权利就不是你的。
重组之所以会突击完成,就是因为现金选择日必然会在权证的行权日之前完成。而这部分股权尽管在发行权证的时候冻结在证交所,但所有权依然是攀钢钢钒的,他一定会在选择现金权利的登记日宣布放弃现金选择权。这个放弃是不需要通过权证持有人同意的,这里涉及到权证的基本知识,权证不是股权,只是到某个特定时间以特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股票的一种权利的凭证,而在行权日到来之前,认购权证的持有人对正股本身是没有任何形式的主张权利的!所以只要现金选择日在行权日之前,并前原股票所有人明确放弃现金选择权,那么等权证行权的时候你所持有的股票自然不具备这种权利。。。。。。法律上完全成立!
所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现金选择权日前,攀钢钢钒的股价会高于或者接近9.59,这样选择现金的人会比较少。但登记日一过,攀钢钢钒的股票必然暴跌!
031002将必然会成为价外权证,如果你强行行权,得到的股票也无法在日后以9.59的价格卖给鞍钢。这样选择行权的人会很少。即使行权也是套牢筹码。
而如果不行权所对应的冻结筹码的成本大约就是3块左右(没细算,但基本就是行权价),这部分筹码对比到当时钢钒暴跌后的价格应该依然有套利空间。。。。。
这场博弈,入场031002并坚持持有的散户将是最大受害者!
请及时卖出0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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